·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超级门户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有问必答178圈子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资料宝库健康生活成功网摘成功贴图保险论坛人才招聘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成功保险网 > 百姓保险 > 车辆保险 > 正文
关键字:
三责险“无错赔偿”应缓行
来源: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6-09-12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甫一出台,就成为各方关注热点。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在“两会”上提出议案称,在现有环境下强推“无过错条款”,将引起强制三责险费率水平以2至3倍的幅度上涨。马明哲建议,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推进实施强制三责险。


  国务院法制办结束了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 案)》(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开意见征集。根据草案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依照该条法律在保险限额之内,无条件地向第三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这一规定在法律上被称为“无过错原则”赔付。


  但马明哲在两会议案上表示,尽管《条例》强调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但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法制和道德环境下,如果实行完全的“无过错条款”,可能会造成过高的运行成本。最重要的是,它将引起费率水平以2至3倍的幅度上涨,加重消费者负担,导致逃避购买三责险,甚至引发肇事者因害怕承担责任而逃匿的现象。


  马明哲认为,考虑到中国当前的现实状况,应先延缓“无过错责任”的实施时间,同时合理分担风险,变相关税收为“救助基金”,切实减轻消费者的负担,确保对消费者利益的保障。
  具体实施方面,马明哲建议,强制三责险实施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其他各方共同推进。比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资金如果来源于保险费,无疑将增大强制三责险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但如果把国家对强制三责险的有关税收转为社会救助基金的主要来源,可以更好地理顺强制三责险的实施机制,减轻消费者负担,提高三责险的保障覆盖面。
  据悉,在“两会”上,马明哲提出的另一个议案主题为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体系。


  马明哲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针对个人缴费部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在年工资总额1/12(8.33%)以内的,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列支,同时实行“延迟纳税”制度―――除在缴费环节实行税收优惠以外,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待领取时再予征收。
  

(佚名)
网友评论:共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车辆保险 第三者责任 强制险 链接
·简装车险:车损 + 第三者责任险 2007-05-28 10:17:07
·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 2007-04-16 14:23:05
·车辆保险投保有技巧 2007-04-16 14:20:59
·车辆保险 投保之中寻求技巧 2007-04-16 14:18:30
·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诉讼案件的调查报告 2007-03-23 10:41:43
·保监会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性质的明传电报的通知 2007-03-02 11:28: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的批复 2007-03-02 11:26:41
·保监会: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 2007-01-04 08:51:23
·道路运输协会主办车辆保险与相关业务培训会 2006-10-31 09:43:17
·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怎样才可以获得无赔款优待? 2006-08-29 1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