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新政将有五年的过渡期,229万2006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仍旧按照以前的计发办法,每年进行定额调整;对于在2006年7月1日以后新办理的退休人员,将按新旧办法中待遇较高的方法计发养老金,在5年内实现平稳过渡。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也就是养老保险新政的实施,到底对广东目前1500多万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和229万正在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产生怎样的影响?来自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的确切消息给大家一个定心丸。该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表示,新政实施之后,广东省的平均养老金水平将在目前的847元/月的基础上上涨47元,特别是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养老金水平将得到较大的提高。
新政改变养老金计发办法
自去年国家颁布养老新政之后,很多参保人担心个人账户从11%的比例调整为8%会降低待遇水平,对此,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陈廷银明确表示,从总体上说,新政的实施只会提高养老金待遇,新政的关键在于对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用来衡量养老水平的替代率,即参保人退休时拿到的养老金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间的比例,老办法为58.5%,新政则达59.2%,上升了0.7个百分点。“打个比方,比如某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100元,按照老办法,退休后的养老金只能拿到58.5元,新政实施则可以拿到59.2元。”
具体而言,2005年广东省平均养老金为847元,新政实施后将达到894元,提高47元。新政将拉大养老待遇差距
为什么个人账户的资金从原来的11%降低到8%之后,总体的养老金水平反而会提高呢?对此,陈廷银表示,新政大大加强了基础养老金的替代率。
原来老办法不管参保人缴了15年、30年还是40年,都是按照20%的替代率来计算的,体现的是“平均”,新政则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年限进行计发,缴费年限越长,多一年就多加一个点,体现的是“公平”。因为现在参保人的工作年限和参保年限越来越长,根据测算,全省参保人的平均缴费年限可达35年,也就是说,计算比例可达35%,比老办法的20%多了15个百分点,“特别是一些缴费年限长达到40年的人,新政的计发办法将比老办法多出上千元。”
新办法缴得越多、时间越长,今后拿到的养老金就越多的激励机制非常明显。新政除了改变替代率还有计算的基数,旧办法的参照基数只有社平工资,新政还将个人的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和社平工资进行平均。也就是说,个人的缴费情况不仅影响到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水平,也影响到基础养老金水平。
正是在这一点上,陈廷银建议目前很多缴满15年养老保险后停保,但是仍在工作的人员,还是应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很多低报了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应该缴足。“根据我们的测算,分别按照最低缴费基数和最少缴费年限以及最高缴费基数和最长缴费年限参加养老保险,旧办法得出的最低待遇和最高待遇之间的比为1:5.6,新办法则可达1:9.5。
对于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退休的广大退休老人来讲,新政对他们基本没有影响,他们还将按照原来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新政将有5年的过渡期
陈廷银表示,8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之后,就意味着养老新政已经正式实施,但目前实施文件还没有向各级政府下发。“不过,新政的实施将有5年的过渡期,对于自2006年7月1日开始退休的新退休人员来说,在五年过渡期内,新老办法将同时实施,新老两个办法哪个计算出来的养老金水平高,就按照哪个办法实施。”
具体来说,同一参保人退休之后,如果按照老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待遇较高,在这五年的过渡期内,就按照老办法进行计发;如果按照新政计算出来的养老金待遇高,那么就按照新政进行计发。其中新老办法存在的待遇差,在这五年当中,逐年地按照10%、30%、50%、70%、90%的标准进行补足。“根据我们的测算,在五年之内,85%的参保人将实现新旧政策的过渡期。”陈廷银表示。
新政从原来的市级统筹改变省级统筹之后,对于原先工资水平低于省平均工资水平的地区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
据了解,根据2005年的社平工资,只有省直机关、广州、深圳和东莞四个地区的社平工资高于省社平工资,此外还有8个地区的社平工资不到省社平工资的60%。
今后在哪工作养老金都一样
“对于低收入地区来说,按照省社平工资的计发方法无疑将提高当地的养老金水平;对于高收入地区来说,也不怕拉低了养老金水平,因为我们在制度上已经设计出了一个补充养老金的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实施。”陈廷银表示,“以省社平工资为标准,避免了一些驻扎在低收入地区的高效益企业拼命向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系统挤的问题。今后不管在哪个地区,养老保险的最高缴费基数都是5976元,在广东哪儿工作、退休,今后的养老金水平都一样。” (蒋悦飞 崔群 粤劳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