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免费注册
成功保险网
网站首页新闻关注超级门户买卖保险保险知识百姓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案例有问必答178圈子成功博客
专业资讯培训基地险种大全保险黄页资料宝库健康生活成功网摘成功贴图保险论坛人才招聘成功搜索
所在位置:成功保险网 > 百姓保险 > 车辆保险 > 正文
关键字:
赔偿纠纷案:交强险条例让保险公司少赔钱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更新时间:2007-05-31
  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在日前终审审结的因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中,首次适用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判决保险公司少赔偿近3500元。

  2006年10月20日,张某驾驶的小轿车被一辆大货车剐撞,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薛某是大货车的主人,并在保险公司投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原审法院根据《交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对张某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修理费、误工费合计5499.99元。

  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已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保险公司应根据该条例承担有限责任,遂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一中院认为,薛某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为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6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因事故发生于保险期内,依据该《条例》及薛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保险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应在投保人投保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超出财产赔偿限额部分由事故责任方大货车司机的雇主薛某予以赔偿。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佚名)
网友评论:共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更多关于 交强险 链接
·保监会:交强险批复符合规定 9月公布盈亏 2007-06-13 10:49:29
·7月1日起车船税随交强险征缴 纳税上限提高一倍 2007-06-13 10:02:11
·保监会:交强险违规核算将受重罚 2007-06-13 09:58:24
·交强险费率浮动比例初定30% 2007-06-13 09:55:08
·交强险实施一年 保监会全面核查澄清误解 2007-06-13 08:47:11
·为现场固定证据 告交强险律师当庭突撤诉 2007-06-13 08:42:59
·车船税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征缴 2007-06-12 09:17:34
·上海交强险业务调查 少数险商操作不规范 2007-06-12 09:10:09
·交强险核算冲刺 盈亏问题将见分晓 2007-06-12 09:09:23
·新车船税7月起征缴 随交强险一同缴纳 2007-06-12 09: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