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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生猪种源稳定,加大生猪产业扶持力度,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稳定市场供应。余庆县于9月30日召开了余庆县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会议,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余庆实际,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余庆县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此举标志着余庆县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已全面启动。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工作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能繁母猪保险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自觉性,把母猪保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二是要深刻理解。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建立和完善生猪保险与防灾防疫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增强养殖户抵御重大疫病和自然灾害等风险能力的有效举措。三是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效的宣传手段,科学、准确、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政策措施及参保意义,动员广大能繁母猪养殖户积极投身到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中。四是要协调合作。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三见”(即见猪、见人、见标)、“二不漏”(即村不漏户、户不漏猪),做好保费缴纳、合同签订、财政补助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余庆县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把这项惠及全县农民群众的好政策落到实处。
为鼓励养猪大户,提高农户保险覆盖面,政府对能繁母猪保险补贴80%保险费,农户只承担20%。即:一头母猪保险额为1000元,需交保险费60元,政府承担48元,农户只承担12元。同时针对余庆县散户饲养多、规模饲养少的特点,余庆县除了以养猪合作社或专业合作组织为单位入保外,还可以以乡、村、组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要求各乡镇组织村干部和防疫员逐村逐户进行登记、防疫、打标识等工作,力争按要求在12月底全面完成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 (沈军 蔡吉松) |